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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歐洲流浪了快半年的時間,我回來了。中學畢業後,大家分道揚鑣,偶爾回國過年、過暑假聚會時最愛問的不外是兩個問題:

友:什麼時候回來的?什麼時候走?

我:六月初。我是下班後直接來和你們吃飯的。

友:下班?!你工作啦?那就說你永遠會在這裡咯?

是呀,我永遠會在這裡。在看不到下一個目的地前,可以說是永遠。回大馬一個月前我已經找好工作,回來休息整理兩個星期後就面試,然後開始上班。我還蠻喜歡這個新身份的,新聞專題記者。少了前線記者的緊張,多了像雜誌記者的空間。

我已經被人家問了N次:“為什麼要回來工作?”長話短說,是因為不喜歡香港,歐洲經濟不景氣,大馬工作多得很。

這三年裡,我已經數不清自己打包過行李多少次,雖然這是個難得的經歷,但老實說,我目前想進入較穩定的狀態,開始建立些什麼,我還不知道。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建立,不過直覺說,我該在一個地方待久一點,看清自己長大的地方後才能走得長遠。

所以,暫且永遠留在這裡。